运城、朔州、晋城等3市纪委贯彻落实推进会精神 专题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06 16:45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运城市:

6月2日,运城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纪委召开的各市纪委书记工作推进会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一要突出抓好扶贫领域正风反腐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认真抓好“五项工作”切实加大扶贫领域正风反腐力度的安排》,进一步落实“五账工作法”,加强对接沟通,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要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督促各级党委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二要积极推进市县巡察工作。要尽快召开全市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第一次巡察工作部署会等,按照边巡察、边组建、边选人的原则,先期组建两个巡察组,围绕扶贫资金使用的市直部门及相关县(市、区)展开巡察工作。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委尽快组建巡察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巡察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组织部换届工作七条意见、“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以及省纪委对换届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步伐、规范程序、严明纪律,扎实做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换届结束后,要尽快组织一次对新任职人员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促使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尽快熟悉业务、适应岗位需要。(运城市纪委)
 

朔州市:

6月3日上午,朔州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全省各市纪委书记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书记黄晓薇在会上提出的各项要求,安排部署当前主要工作。

一是把扶贫领域反腐工作作为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扶贫领域反腐工作是县、乡党委和纪委必须抓好的工作,要把责任压到县、乡党委和纪委, 要把握好抓扶贫领域反腐工作,并不是要弱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而是要作为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中之重,要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来推动和带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体工作。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做到:“底数清楚、措施精准、手段多元、态度坚决”,既要摸清扶贫工作的底数,又要摸清信访和案件工作的底数;既要精准定位,又要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既要确定线索从何而来,又要知道工作如何推动;发现不了问题,就要被问责,以坚决的态度,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三是用好巡查利器,先行动起来,再组建机构。巡查机构暂时不到位,但巡察的程序和各项工作要到位,按正规巡察来进行,要见人、见事、见实效,既要有问题线索,也要对巡察单位有反馈意见。巡察工作和扶贫领域的案件工作,要实行周报制度,各县区巡察工作情况要每周一报,各县区纪委和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的扶贫领域的案件情况都要每周一报。

四是严守换届纪律,切实抓好县(区)纪委换届工作。县(区)纪委换届出现了违纪问题,既要问责县区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也要问责县区纪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要一起承担。县(区)委换届中出现了违纪问题,既要问责县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也要问责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朔州市纪委)
 

晋城市:

6月3日,晋城市纪委召开六县(市、区)纪委书记参加的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纪委各市纪委书记工作推进会精神,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厉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摸清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底数,紧盯项目监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做到项目、资金在哪里,监督就紧跟到哪里,确保监督执纪有的放矢。要按照“五帐工作法”,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单独建帐、重点督办,确保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典型案件市纪委要直接查办,公开通报曝光,确保问题查清查透,确保问责追究到位,确保警示震慑有力有效。对重点县扶贫领域查办案件工作要进行整改“回头看”,看是否做到举一反三,看建章立制是否到位,看漏洞短板是否补齐,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以廉洁扶贫助推精准扶贫。

二要强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对象,扎实开展市县巡察试点工作。要按照省委深化政治巡视25条和省委巡视办关于做好当前巡察工作的“五点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聚焦重点对象,深入发现揭露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巡察工作经验。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地区巡察工作负总责、担全责,要严肃约谈巡察组组长,要求他们切实担当履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形成强烈震慑效应,确保首轮巡察务求必胜。

三要认真抓好纪委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要认真做好县纪委换届工作,扩大视野选拔人才,把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作为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切实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县级纪委委员人选的酝酿和选拔,做到专职委员、兼职委员并重,全面提升县级纪委能力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换届“九严禁”纪律规定,自觉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做严守换届纪律的标杆;要认真协助党委抓好市、县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早处置,以“零容忍”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要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及时对涉法人员作出党政纪处分。要健全工作机构,及时调整更新相关成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做好沟通衔接工作。要建立与公、检、法等机关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完成党政纪处分。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对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移送的涉法案件及时审核,及时作出党政纪处分,绝不允许出现“狱中党员”。(晋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