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中旬至2022年11月中旬,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晋城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城投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自觉推进。2023年2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将整改工作摆在公司工作的突出位置,重点督办,对号销账,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回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成立了由公司负责人任组长,各董事和相关干部任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深化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我公司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公司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把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定整改方案,作出安排部署,反复强调整改要求,推进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切实负起牵头整改任务的落实责任,主动认领、主动上手,盯紧盯牢负责分管领域的重点问题和重点事项,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三)从严从实,认真整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晋城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落实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6方面12个问题整改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多次召开董事会、巡察整改专题会,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对完成整改任务的逐一销号,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倒查工作不足,聚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重点工作制订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6项制度,做到从源头上、制度上封堵工作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截至目前,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六大类1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0项,整改率83%。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法定代表人及党组织负责人未变更方面。一是加强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真正发挥党支部在企业发展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根据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办公室,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区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城办发〔2021〕45号),积极和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汇报,提请对我公司的法人变更事宜进行研究,待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经区政府常务会议任命后即可完成法人变更。三是于2023年1月31日向区企业工委申请成立党支部,2月21日成立中共晋城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支部,协调将3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公司党支部,并于4月7日完成党支部书记选举,召开支部会议,对支部成员进行分工;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修改公司章程。
(二)关于超预算修建白马玉苑美食城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党支部前置研究,坚持重大事项集中研究,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用权和资金支付合理合规。二是召开党支部会议对超预算修建白马玉苑美食城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对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跟踪监督。三是建立《晋城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制度》《晋城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支付内控制度》等制度,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方面,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全面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做好绩效评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不按程序支付建设资金。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党支部前置研究,董事会会议流程,坚持重大事项集中研究,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用权和资金支付合理合规。二是积极和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请示,研究确定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流程,并研究制定《晋城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支付内控制度》,推动国有企业资金支付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财政资金使用办法熟练掌握资金使用及支付流程。
(四)存在国有资产资金流失现象。
1.出租优质资产价格较低。一是多次和西上庄办事处玉苑村委沟通重新核定房屋出租经营范围、租金等事项。二是召开党支部会议、股东会议专题对租金等进行讨论,并与第三方签订补充合同,承租方于2024年8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3年租金伍拾万元。目前,已完成收缴17万元。
2.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一是对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一事在全体会议上通报,要求各部门今后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保管、租赁、转让、报废等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制定《区城投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细化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措施,明确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盘点等重点环节操作规程,并组织相关部室重新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梳理盘点、登记造册,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公产房无偿交付社区使用。一是多次和社区、第三方沟通,对此处公产房城区部分面积进行核定,经党支部前置研究、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和北大街社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北大街社区补缴8年房租共计26000元,以后每年上缴房屋租金3250元。目前,已收缴8年房租2.6万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公产房租赁手续,明确今后所有经营性房屋租赁经评估后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统一交易,从根本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三是不定期对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签订的各类租赁合同开展检查,确保国有资产无损毁和流失。
4.国有资金长期未能追回。多次与市国投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市国投于2023年5月10日向我公司做出返还资金承诺,并于10月16日已返还我公司垫付搬迁资金54886.89元。
(五)工程管理存在漏洞。
1.不执行招标制度。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晋城市城区国有、城镇集体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升工作人员自身招标采购水平。二是按照公开招投标等制度,对所有符合招标的项目,经党支部会议、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按照“应招尽招”要求,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三是加大法律风控审核力度,确保招投标资料、合同规范、合法。四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抽取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
2.随意变更签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二是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变更、资金管理、建设进度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管。三是完善施工变更流程,对确需变更签证的,经现场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填写《签证单》,明确变更原因、位置、数量等内容,经和主要领导请示,经党支部会议、董事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六)大额货款没有收回。
贷款到期还款风险大。通过销售、抵押、质押等方式逐步偿还本金,贷款到期后已于2023年2月20日通过第三方公司完成续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在工作实践中切实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以信仰守护初心,用担当诠释使命,推动区城投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过去的老问题“反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推动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制度漏洞,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对在整改落实期间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完善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严格抓好落实。同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重新审视,查漏补缺,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努力建功新时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56-6996326;电子邮箱:jccqct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