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沁水县纪委监委对沁水县龙港镇马邑村原党支部书记景海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景海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及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追究党纪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和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景海勤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景海勤简历
景海勤,男,汉族,1972年5月生,山西沁水人,高中文化程度,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沁水县龙港镇马邑村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