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沁水县委巡察公告
一、巡察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底
二、巡察对象和方式
对县供销系统党组织开展机动式巡察,采取“同步式上下联动”的方式,与省、市巡视巡察同频共振。
三、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系统反腐败工作和破解改革困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机动式巡察。
(一)聚焦县供销系统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党组织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深入了解县供销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专项整治重大举措部署情况,深入了解领导班子管党治党履职尽责情况,深入了解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深入了解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情况,深入了解加强警示教育情况。
(二)聚焦县供销系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发现反映重点人、重点事、重点资产等重大腐败问题线索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和整体发展态势,深入了解供销系统经营管理、项目投资和资产处置各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深入了解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的情况,深入了解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三)聚焦县供销系统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深入查找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不力和制约改革发展的重大梗阻和障碍问题以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了解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政治担当情况,深入了解供销系统完善和执行制度情况,深入了解推动改革发展的实际效果。
四、巡察范围
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
五、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设立巡察意见箱、专门联系电话、邮政专用信箱、接待群众来访专门场所。
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组驻地:乌金宾馆
联系电话:17335069841
电子邮箱:m17335069841@163.com
邮政专用信箱地址:晋城市沁水县0001号邮政专用信箱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情况或提供线索。意见箱设在巡察组驻地及被巡察党组织,受理信访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早8:00——晚18:00。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山西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联系电话自动关闭。
2021年3月9日